资格预审公告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拌合站粉煤灰采购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价,特对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拌合站,主要生产混凝土用于公司内部供应,对外销售等。本次计划采购粉煤灰一万吨,采购资金已落实;
2.2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塘黄路与四道桥交口;
2.3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成立年限不得低于两年,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提供物资需要的资格或资质;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供应服务及质量管控措施。
(2)生产能力: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粉煤灰年产2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代理商附生产厂家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
(3)财务能力: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2023年1月至2025年05月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申请投标的供应商必须进行送检,且样品必须符合技术规格书中要求、质量必须合格,否则取消资格,相关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货业绩: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1日期间招标物资的供货合同及与合同相符的履约证明至少一份。
(6)履约信用: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05月1日期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供应商不得被列为失信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不得是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授信具有不良征信行为,或具有特殊备注事项等。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8)其它要求: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投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投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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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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