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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生产运行中心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2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生产运行中心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17.56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17.56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民航华北空管局生产运行中心食堂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四纬路25号,总面积约1384平方米,其中员工就餐区面积约754平方米,后厨面积约630平方米。招标人提供厨房、餐厅、炊具、工作台、桌椅、餐具等非消耗性设备、器材,以及食堂耗材(耗材仅限招标人提供部分,投标人自用的日常办公耗材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投标人负责采购制作主食、菜品等所需的所有食材及调料,加工完成后向招标人一方人员提供就餐服务,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餐饮订餐服务。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7月14日至2026年11月18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注:本项目食材采购费用部分有30%的份额(113.4万元)需要投标人承诺预留(分包)给中小企业,同时这113.4万元的60%=68.04万元需要投标人承诺预留(分包)给小微企业】。

非小微企业参与投标时,必须按上述要求填写承诺函及分包意向书,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3)购买了招标文件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国家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规定,本项目食材采购费用适宜面向中小微企业部分的份额允许分包,除此以外内容不得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9日  至 2025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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