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麻城市医共体总医院乘马岗分院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
2、采 购 方 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四章
4、采购预算:16万元
5、本次供货期限为自合同签订日起30日历天
6、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件的扫描件签署本单位公章)合格有效;
3. 提供磋商单位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磋商单位公章;
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应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并签署本单位公章);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并签署本单位公章。);
5. 参与磋商会议的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委托代理人,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磋商。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与磋商会议须提供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6.所有供应商必须签订投标人(供应商)事前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
7.为确保本次招标项目所涉及设备的质量、性能以及后续服务的专业性和可靠性,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指定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无授权书做废标处理。
三、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9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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