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图书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3万元,其他
资金:30万元 , 招标人为 江苏省浦口监狱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采购部分图书,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图书采购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图书采购:
(一)相关供应商参加本项活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且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
表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度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
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定资格: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
公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
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该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交易;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29 08:00到2025-06-03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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