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S107线乌鲁木齐至###路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者(招标项目编号:E65********1001)已由乌###****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乌###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市天山区及达坂城###路线起点位于乌###市天山区东二环###街交###路线向东跨越东绕城高速后,依次经过老宗沟、天山野生动物园,沿线风电产业园北侧,继续向东在山前冲洪积平原布设,先后经过柳树沟、白杨沟、三个山沟,在达坂城光伏产业园南侧折向东南,终点通过达坂###路 与现有G31###路线全长约********。 本###路线总长********(建设里程********),共设置桥梁7047m/46座,其中大桥5603m/26座,中小桥1444m/20座,涵洞248道,通道300m/12道。设置互通式立交3座,服务区(养护工区同址合建)1处,主线收费站1处。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6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99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01元、预备费********.1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58万元。 上述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均采用通过行业审查的《工可报告》,具体情况以批 复后的《初步设计》为准。 《工可报告》中载明的建设工期为36个月,具体建设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 标段(包)名称: S107线乌鲁木齐至###路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者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S107线乌鲁木齐至###路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者。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招标人已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前期工作,中标人承担相关所有费用,并承继相关工作成果。) (1)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运作方式为BOT)。中标的特许经营者应按 照《中华****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共同 ****公司。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包括投资建设权、运营期的通行费收费权、服务设施(含 加油(气)站、充电桩等)经营权和广告经营权****公司对项目进行筹划、 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路(含土地使用###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机构。 (2)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拟定33年,包括前期及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前期及建设期3年,从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至交工验收合格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限)拟定30年,从项目交工验收合格日起至移交政府日止,实际收费期限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3)投融资结构: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项目资本金为项目估算总投资的20%,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9万元,项目资本金为********.5万元,最终以项目批复的金额为准,甲方以申请到的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上限约计********.1 万元,占项目资本金总额的49%,最终补助资金以财政部门核定意见为准,若实际到位资金与前期补助上限有差额,差额部分由社会资本方补足,其余项目资本金约计********.4万元,由乙方承担,占项目资本金总额的51%。除项目资本金外剩余****公司负责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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