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龙骧星沙检测站设备采购;
2.项目概况: 龙骧星沙汽车站(检测站)位于长沙市星沙北斗路与天华中路交叉东北角,本项目选址位于龙骧星沙汽车站内部,设备采购项目为一条小车线检测台体设备。
3.最高投标限价: 488000元(含税)。
4.比选范围:龙骧星沙汽车站需改造成为车辆检测站,需建设一条小车检测线。本次设备内容包含车辆检测台体设备,电力接入、人员上岗设备操作培训、检测系统等,确保车辆检测站顺利通过职能部门资质验收所有内容,并提供设备配套的相关图纸(包括设备基础、检测地沟等)及相关说明等。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
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比选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2.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1.2 投标人需提供经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颁发的,为实现收费信息导入安检软件、安环信息共享功能而所用的信息共享设备的试验报告。
2.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u201C信用中国u201D或u201C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u201D网站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投标人未被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行政处罚金额在5万元(含)及以下;未被u201C中国政府采购网u201D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备注:信誉要求内容需提供相关承诺书或相关平台查询记录截图作为佐证资料;
2.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业绩要求:在投标截止之日前36个月内有单项合同金额24万元(含)以上的类似检测设备供应服务业绩(包含合同及甲方验收合格等文件)。
2.4 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三、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8日至2025 年6月5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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