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分公司炼油分部检修技改项目重整装置新增预加氢混合进料换热器E-101E公开招标重整换热器E101E,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整换热器E101E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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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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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茂名分公司炼油分部检修技改项目重整装置新增预加氢混合进料换热器E-101E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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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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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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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整换热器E101E |
1.000 |
台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A2级(等同或以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设计资质。
3.1.2财务要求。
(1)近三年(2021年-2023年)利润率至少有一年不低于0,投标人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1.3业绩要求。
(1)2017年01月-2025年5月,投标人具有至少2台管箱直径不小于1500mm的双弓板换热器的设备制造及供货业绩,以及至少1套由业主签字连续运行3年无质量问题、稳定工作的证明文件(自投标之日起往前半年内有效)。同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蓝图扫描件,提供发票(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本次标的物的技术方案需满足《70BJ 010-2018铬钼钢复合钢板制压力容器制造及验收技术条件-20190126修》、《70BJ 019-2021耐蚀堆焊层工程技术条件》,并提供承诺书。技术文件要求不允许的偏差项,不接受偏差。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内容或无偏离,偏离内容确认以公开发布澄清为准。(2)该招标换热器为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专利技术,图纸为专控图纸,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书面承诺得到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授权制造。(3)1、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投标文件供货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供货范围出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均承诺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2、承诺本次投标文件均为正确真实的资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5月27日10时0分至2025年6月3日16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1日9时0分。
开标时间:2025年6月11日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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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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