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大名县全域水网建设工程施工(以下简称大名水网项目),项目业主为大名县农业农村局(大名县水利局),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名县全域水网建设工程施工第三标段项目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大名县全域水网建设工程项目第三标段为刘店渠治理工程,途经大名县北峰镇、张铁集乡,全长9.728公里。工程通过对渠道清淤疏浚治理,提高过流能力和排汛安全,保护河道沿线村庄的安全;同时满足渠道引水灌溉的要求,减少地下水开采。主要施工项目及工程数量:渠道及结构物基础土方开挖约35.7万方;堤防填筑及基坑土方回填约4.5万方;砌石边坡防护约2.1万方;涵洞30座;水闸3座。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商品混凝土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 500 万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并且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3、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
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参与中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铁路项目模板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投标人;不接受被施工企业通报的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4、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
购买标书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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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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