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鑫邦建材产业加工园已由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第九师片区管理委员会(巴克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开发区社会备【2025】00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疆鑫邦商贸有限公司,本项目总投资83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计划投资
2.1建设地点:巴克图经济技术开发区伟人路西侧、横六路北侧。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4454.19平方米,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8113.0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1#-5#标准化厂房、综合楼、消防水池及发电机房、室外给水管网、室外排水管网、室外电气、室外照明、监控、箱变、景观绿化及灌溉、室外道路、场坪及停车位、围墙、大门、一体化提升泵站、地磅,其中1#、4#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6000.00平方米,2#、3#、5#标准化厂房面积为3780.00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4142.85平方米;发电机房地上建筑面积92.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7.74平方米。
2.3本次公告共划为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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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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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邦建材产业加工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发包人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造价等所有风险和责任的全部费用全面负责的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红线界内)、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编制并提交最终认定合格的竣工图。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安装、调试等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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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应由施工负责人兼任。(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业绩要求:(1)申请人近3年(自2022年01月0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2)申请人近3年(自2022年01月0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4财务要求:申请人应附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复印件。
3.5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等。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主办方及各自分工,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3.7(1)申请人若中标,中标后须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报送;(2)区外申请人若中标,中标后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
3.8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申请人须具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2025年05月27日00:00:00至2025年06月01日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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