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路鹏公司2025年聘请法律顾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路鹏公司2025年聘请法律顾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5-26 收藏项目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路鹏公司2025年聘请法律顾问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 招标人为 南京路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预算金额:(1)基础法律服务顾问费:固定单价2万元/年,按照下浮率报价。

(2)专项法律服务案件代理费:按实际代理案件量结算。 说明:诉讼案件代理收费标准参

考费率,按照下浮率报价。 1、金额≤1万元;执行标准:诉讼主体为原告时按2000元/件,

诉讼主体为被告时不收费。 2、金额>1万元、≤10万元,执行标准:5%; 3、金额>10万

元、≤50万元,执行标准:4%; 4、金额>50万元、≤100万元,执行标准:3%; 5、金额

>100万元、≤500万元,执行标准:2.5%; 采购需求:为路鹏公司提供2025年法律顾问服

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路鹏公司2025年聘请法律顾问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路鹏公司2025年聘请法律顾问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

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

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一。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

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

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

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26 09:00到2025-05-30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010770853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程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