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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城区排水防涝综合治理项目(第十二标段)重新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26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乳山市城区排水防涝综合治理项目 已由 乳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以乳行审字【2023】12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乳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财政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及保修。

三、项目基本情况

 

乳山市城区排水防涝综合治理项目(第十二标段)位于乳山市。工程内容:里村小河清淤及绿化、经区疏港路、江门路、创业二路等排水管道费用、排水点位监控及计划修复错接点位220个。控制价2202万元。 计划工期212日历天;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十二标段 1组 里村小河清淤及绿化、经区疏港路、江门路、创业二路等排水管道费用、排水点位监控及计划修复错接点位220个。 22020000

四、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服务。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投标人有涉黑、涉恶行为的,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8、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投标人近一年在“信用中国”和“信用山东”无严重失信记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工程的项目经理。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请登录)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ztb格式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25-05-26 17:00:00;下载截止时间:2025-06-03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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