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招标单位: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
4.招标范围:本项目所采购货物的供货、包装运输、培训、技术和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
6.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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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控制单价 |
3年预估使用量 |
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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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氧气 |
40L |
54元/瓶 |
4950瓶 |
267300 |
备注:3年预估使用量:4950瓶;每次供货数量、时间及规格型号以招标人通知或下发的采购清单为准,结算按实际双方认可的数量进行结算,单价不变。
7.项目地点:安徽省巢湖市巢湖北路64号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
8.资金来源: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有效证件),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1 投标人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2.2 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3 投标人属于自行运输的,应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液氧));属于委托运输的应提供双方合作协议且受托方须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液氧));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3.1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3.2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除的;
3.3 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4 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处行贿罪或被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承诺书内容及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18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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