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包钢冀****公司2025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和“委托**项目概况项目内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和“申请专利资助”申报委托**编制招标方认证2025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材料;2.负责咨询及编制招标方认定2025年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材料(预计8-9月开展认定工作);3.负责咨询及编制招标方取得2025年申请专利资助的材料(招标方于2024年授权2项国内发明专利)。最高限价:********元(注明条款:各分项所报单价不得高于明细单中分项单价,超过限高单价,视为无效报价)明细单 委托** 数量 单位 限高含税单价(元) 限高含税金额(元) 备注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项目委托** 1 项 ******** ******** 包含认证费,包过,包时效 “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 项目委托** 1 项 ******** ******** 包过 “申请专利资助”项目委托** 1 项 1000 1000 2个发明专利,包过 合计(税率6%) ******** 项目工期:在招标方申报2025年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项目之前完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工作(包时效);项目地点:包钢冀****公司院内技术/服务要求:1.投标方编制的认证所需材料,保证招标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项目(包过);2.投标方编制的认证所需材料,保证招标方通过“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项目(包过);3.投标方编制的所需材料,保证招标方取得“申请专利资助” (包过);质保期及质量验收标准:包过付款方式:1.在招标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项目和“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项****网公示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费用。2.如未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或未通过“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招标方不予支付中标方本两项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如已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但未通过“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招标方不予支付中标方本两项所产生的任何费用;3.在招标方取得“申请专利资助”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费用。如未取得“申请专利资助”,招标方不予支付中标方本项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定标方式:在满足询比价公告要求的前提下,低价中标(如果投标方投标报价税率不一致,可采用不含税报价作为定标依据)。报价要求:报价人必须按照询价人要求上传签字盖章合规的报价单,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人报价时需上传相关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1~2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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