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519198.52元 ;最高限价:519198.52元。
5.采购需求:思茅街道卫生院思亭路分院修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期:6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1.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14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建筑类经营范围,且在有效期内;
3.2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承诺函)。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 05 月 26 日至2025年 05 月 30 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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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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