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庙、草堰镇池塘标准化改造、养殖尾水治理项目监理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15万元 , 招标人为 盐城市大丰区卓发工程建设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草庙、草堰镇池塘标准化改造、养殖尾水治理项目监理服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草庙、草堰镇池塘标准化改造、养殖尾水治理项目监理服务:
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
上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2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组成人员要求:
2.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已在
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监理工程师。
2.2项目监理部其他成员要求: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项目组主要成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具体专业分配
由建设单位根据现场情况确认),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1)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具有与上述总监理工程师同样资格或全国水利工程建
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2)现场驻场监理员不少于1名: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
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
(3)项目部所有监理人员年龄均不得超过注册规定的法定年龄。项目监理部成员之间
互不兼职。
(4)除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外,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工程,在招标投
标阶段对监理员不作无在监工程要求。
(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
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
(职) 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注:投标人须充分了解项目所在主管部门合同备案程序及相关政策。中标后,如在合同
备案过程中,因人员配备等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备案,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项目监理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本
项目项目部组成人员须常驻项目现场,招标人对中标项目部人员实行每日考勤。
4投标人投入本工程的监理组所有组成人员未经招标人允许,所有人员均不得调换。
5投标人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
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23 08:30到2025-05-27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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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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