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2、招标项目编号:6(请登录)
3、招标项目名称:自治区人民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室外管网工程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污水处理池工程施工
4、项目类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5、项目类型:施工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7、资金来源:中央预算;企业自筹
8、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1、自治区人民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新建室外管沟,总长约476m,管沟双仓布置,配套安装综合管线等。2、自治区人民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新建6#加药间及污水处理池,地上一层、面积28.09㎡,地下两层、面积876.06㎡,包括污水处理设备购置安装等。
二、标段信息
第1标段
(1)、标段编号:6(请登录)
(2)、标段名称:自治区人民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室外管网工程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污水处理池工程施工
(3)、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4)、标段合同估算价:2800.0万元
(5)、保证金:200000.0元
(6)、标段(包)内容:1、自治区人民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新建室外管沟,总长约476m,管沟双仓布置,配套安装综合管线等。2、自治区人民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新建6#加药间及污水处理池,地上一层、面积28.09㎡,地下两层、面积876.06㎡,包括污水处理设备购置安装等
(7)、标段工程规模:476米
(8)、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企业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日期,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1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3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登记并通过验证的人员,该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日期,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1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
5、财务要求:投标企业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现有的财务情况说明并加盖申请人电子印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6、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2、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专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5月24日起至2025年06月13日 10:3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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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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