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天义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及道路四期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城县天义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四期工程勘察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宁城县天义城区。
2.3.项目总投资:约7974万元,勘察及施工图设计费151.1134万元。
2.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天义城区建宁路、天马街、新宁路等共3条街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建设雨水主管线4401米,过路管1796米,接户管1796米;污水主管线4401米,接户管1796米;给水主管线2960米,接户管1040米;拆除及恢复道路结构层93586.7平方米,拆除及恢复人行道23101.7平方米,拆除及恢复绿化带5720平方米;敷设电力线缆8802米,路灯252盏;敷设通信预留管8802米。
2.5.招标内容:宁城县天义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四期工程勘察及施工图设计。
2.6.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勘察及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含)、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技术成果文件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年05月26日08时30分至2025年05月30日17时30分……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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