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兴光液化气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外包项目(重发)已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宁波兴光液化气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兴光液化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总金额为4000万元。
招标范围:宁波兴光液化气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外包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标段划分:1个。
服务地点:(请登录)
服务期:2年或服务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以先到的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为瓶装燃气或瓶装燃气供应),提供燃气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9:00至2025年5月30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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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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