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作为附件发出公告,特此通知。附:《行政处罚决定书》联系人:刘珏联系电话:***-*******地址###市和平###路76号****局(政.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pdf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