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的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后续扶持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由玛曲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后续扶持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玛发改〔2025〕1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玛曲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后续扶持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涉及玛曲县2023年度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的2个镇,本次建设是加装暖廊、加装保温层、加装屋顶彩钢、补建储物间等。共改造166户,其中阿万仓镇83户,采日玛镇83户。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本项目拟划分为一个标段。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施工地点:玛曲县阿万仓镇及采日玛镇。
2.7计划工期:13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6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3证及以上。其他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3.2根据甘建建 2015(436)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省外企业进入甘肃从事施工活动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项目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机械员、资料员、造价员、安全员(由持安全生产考核C3证及以上的人员担任)均要求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3.5依据《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或已修复失信,信用信息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查询和使用。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3日18时00分至2025年05月2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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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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