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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410-4413(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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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惠州市增江龙门段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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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惠州市增江龙门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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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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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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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惠州市龙门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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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除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外,其余建设资金由龙门县筹措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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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治理范围包括增江龙门县城段、龙华镇段和麻榨镇段,总治理河长50.4公里,其中,龙门县城段17.5公里、龙华镇段30.4公里、麻榨镇段2.5km。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堤防14.48公里,加固堤防1.72公里,新建护岸2.08公里;新建排涝站5座、水闸6座、排水涵(管)22座,重建排水涵5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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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范围为惠州市增江龙门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惠州市增江龙门段治理工程全阶段勘察(包括:工程勘察、工程测量),项目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等工作,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专题报告,项目施工期的勘察设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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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勘察设计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①初步设计阶段工期:45日历天;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包含勘察成果、初步设计报告、工程概算及工程相关图纸等)的送审稿,在经评审或审查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成果的修改工作并提交相关初步设计成果的报批稿;②施工图设计阶段工期:45日历天;在初设批复后的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详勘(如需)和施工图(送审稿),并在取得施工图审查意见后的15天内完成修改工作并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成果,③按要求时限提交专题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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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1333.4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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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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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 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2.1设计资质和2.2勘察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派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接受2家单位组成。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 人。 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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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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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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