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和采购范围:底盘数据中心装饰装修工程;底盘数据中心水、电、暖、消防改造;通信工程综合布线、机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其它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设置蓝白相间彩钢板围挡,投标单位应考虑对周边大量设备必要的防尘及安全维护等措施费。详见施工图、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2.1标段名称:底盘楼数据中心建设一期-商院(2024)-工程费用
2.2建设地点:一汽解放商用车开发院
2.3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进场,工期90天。本项目因涉及生产物流运输问题,项目实际开、竣工时间以实际协调的时间为准,工期相应顺延。
2.4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人民币4538901.00元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文件要求和使用功能需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详见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交投标人2022、2023年审计报告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的深度查验截图(投标人成立年和之前年份的报告查验截图免于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1)查验结果中报告所有者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报告年度符合本项目要求、显示财务报表关键指标一致;
2)利润总额不得连续两年为负值;
3)投标人应确保在开标当日其审计报告和财务数据处于解密状态并可进行深度查验。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业绩,应提交合同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2)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工程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如业绩未要求合同金额,则不对合同金额进行评审);
3)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4)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含税400万元人民币,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合同中未能体现总金额,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不低于含税400万元人民币的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或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查验截图;
5)类似业绩是指类似机房建设或改造的相关业绩。
3.1.4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直接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为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本项目施工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2日23:00至2025年5月29日23: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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