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7-25D6HZ1074 项目名称:消防设施设备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自进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竣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消防设施设备改造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消防设施设备改造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 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 并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且无不良记录。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函); (5)供应商不得为“****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①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磋商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②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磋商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④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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