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5226********B 项目名称:黔东南州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项目序列号:ZFCG********预算金额(元):********.00元最高限价(元):********元 采购需求:黔东南州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 标项名称:黔东南州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黔东南州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根据受污染耕地分布,利用已有数据资料,针对性开展现场查勘、人员访谈、补充调查监测以及成因研总判、污染溯源等相关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总工期24个月,其中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阶段工作18个月,成效评估阶段工作6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因其行业特殊性,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公司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由分支****公司出具授****公司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度或2024年度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务登记证(接受合一的证书)或者上一年度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盖电子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网站、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备案证明(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投标供应商若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不为上述参与单位的相关承诺函。(以上资格条件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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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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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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