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卫生院定制公共卫生宣传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955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955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955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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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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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卫生院定制公共卫生宣传品服务采购项目 |
1 |
1955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法定条件: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特定资格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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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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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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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招标(采购)文件(如有多品目的“标的名称”须逐条填列)中规定准确填写,“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或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
2.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2日起至2025年05月29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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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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