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克什克腾旗万合永镇人民政府2025年万合永镇大河村胡角吐辣椒烘干深加工车间建设项目(施工+运营)已由克什克腾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准予备案,招标人为克什克腾旗万合永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2025年万合永镇大河村胡角吐辣椒烘干深加工车间建设项目(施工+运营)********建设地点:万合永镇大河村大河组********建设规模:建设规模:2025年万合永镇大河村胡角吐辣椒烘干深加工车间建设项目(施工+运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同时负责项目建设完成后的后续维护、管理及运营。********项目计划投资额:********.03元。******** 施工部分: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标注的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 运营部分:(1)本项目采取建设运营一体方式。项目建成后,本着“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整理项目工程文件和技术资料,做好财产登记造册。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管理主体及相应责任。运营期限为5年,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项目区域内车间及其所有附属设施产权归大河村村集体所有。项目建设完成后由中标人(运营方)自主经营,中标人(运营方)需自筹资金按采招标人要求购买经营设备保障经营并支付场地租赁费(约2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经营期限不少于5年,在经营期间运营费用自主承担、自负盈亏,且克什克腾旗万合永镇大河村村民委员会每年按照合同总造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收益金,收益金比例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LPR利率);经营到期后需按原状态(车间及其所有附属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将本项目整体交还村里。承包合同详细内容另行约定。(2) 运营期间,运营方不得将土地、建筑物及有关附属设施进行抵押、信贷担保、转让、转租或改变现状、蓄意破坏,否则招标人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运营期间所有设施的维修维护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运营方承担。********计划工期:2025年11月15日之前完工;运营期不少于5年。********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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