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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东院区门诊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22 收藏项目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DGP****************180采购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东院区门诊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需求:建设内容包括门诊楼装饰装修改造(墙面、吊顶、地面、门窗)###路改造、洁具灯具安装、公共卫生间建设、生化科建设等。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元。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日。保修期:2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8)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法律服务、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备注:根据财库〔2016〕125号规定,采购**通过中****网(********)****网站、信用山东等查询报价单位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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