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灵川县三街镇、灵田镇和潭下镇
建设规模: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2024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灵川县)采购一项,项目建设总规模7787.67亩,其中:中幼龄林抚育6837.67 亩,人工造林950亩。具体内容以招标作业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合同估算价:1099.36万元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6月(实际以开工令为准),计划工期530天(日历日),项目施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工。人工造林自造林成功当年起算,抚育期3年(含造林当年),当年造林失败,顺延起算抚育期3年(含造林当年)。
招标范围: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2024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灵川县作业区)(重)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具体内容见招标作业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2.业绩要求:无要求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投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6-1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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