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烟台高新区综治中心场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9.3834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投标人可提供更优惠的供货安装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请登录)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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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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