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独山子石化公司移动式VOCs治理服务项目公开询价项目公告 2025-05-21
| 项目名称: | 2025-2026年独山子石化公司移动式VOCs治理服务项目公开询价项目公告 |
| 项目概况: | 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号)规定,企业开停工、检维修期间,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产生的VOCs 废气应及时收集处理,确保满足标准要求 |
| 项目单位: | 独山子石化公司 |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 项目分类: | 其他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信誉要求: ①.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供应商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3张); ④.开启响应文件当日供应商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的状态; ⑤.开启响应文件当日供应商未处于被采购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 2.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资料提供形式: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证照原件扫描件; 4.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2项石油化工装置产生的废气采用移动式VOCs治理技术服务业绩。其中在处理含水有机废气的VOCs治理设施排口取样监测: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等于120mg/m³,在处理无水有机废气的VOCs治理设施进出口取样监测: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97%,实现达标排放。 资料提供形式: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指标、签章页)、至少一张与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服务期间监测数据(加盖CMA印章);合同中不能体现取样监测指标相关信息的,需要提供对应的业主证明资料,母公司或子公司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在2项(石油化工装置产生的废气采用移动式VOCs治理技术服务业绩)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担任本项目以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资料提供形式:带有姓名及职位信息的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2024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连续6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承诺书。 6.其他人员:派驻现场人员每个点位不得少于3人(本项目至少含一名项目经理、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一名环保管理人员),每台设施运行期间操作技术人员必须固定,至少一人留守,留守人员必须独立掌握设施运行调整、故障处置及应急处理,现场24h监控且连续运维,每个设施必须配备固定操作人员。 资料提供形式:人员清单及符合上述要求的承诺书。 7.其他方面的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未发生(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资料提供形式:承诺书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1电子版发售: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6日……下载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