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毕节市织金县国有桂花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
预算金额(元):1782960
最高限价(如有)(元): 1782960;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建设期:4个月,即2025年9月—2025年12月。项目管护期:6个月,2026年1月—6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毕节市织金县国有桂花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8296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毕节市织金县国有桂花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毕节市织金县国有桂花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报告(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本项目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1.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 是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事业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林业。符合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附件3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及供应商股东名册(需包含股东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及持股比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3日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10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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