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鞍山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支架、导轨采购,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自主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光伏电站规划装机容量25.53867MWp,直流侧装机容量16.49046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4.438MW。合计交流侧装机容量21.818MW。
2.2 招标范围:支架、导轨。
交货地点:辽宁省鞍山市。
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7日内交货。
2.3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控制单价(元)
(含13%增值税)备注
1铝合金导轨、夹具、压块t180.00 27500.00 含连接螺栓、压片等所有安装零配件
2固定支架(Q235)t143.00 7750.00 含连接螺栓、压片等所有安装零配件
备注:①具体数量根据现场实际确认,实际使用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需求数量为预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②详细技术参数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账户证明文件扫描件。
3.2.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3.2.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当月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3.2 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当月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所投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5年5月22日15:00至2025年5月27日15:00(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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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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