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项名称:盐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服务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266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3〕2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4〕8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全面推进“综合窗口改革”,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效能常态化提升。巩固改革相关成果并持续突破创新,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具体采购范围、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本项目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项目名称:盐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660000
最高限价(元):26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盐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服务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266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3〕2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4〕8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全面推进“综合窗口改革”,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效能常态化提升。巩固改革相关成果并持续突破创新,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具体采购范围、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本项目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于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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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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