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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年智联业务武汉市某快速通道工程桥梁健康监测前端感知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5-05-22 收藏项目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年智联业务武汉市某快速通道工程桥梁健康监测前端感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GZB-20250519-HBTT-G0117)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年智联业务武汉市某快速通道工程桥梁健康监测前端感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GZB-20250519-HBTT-G0117)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年智联业务武汉市某快速通道工程桥梁健康监测前端感知采购项目,采购一家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数据采集设备、20M数据链路及网络施工服务,预算金额不含税81.57万元,含税91.51万元(数据采集设备税率为13%,20M数据链路和网络施工税率为9%)。

本项目采购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毕合同义务;项目实施地点:武汉市。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采购包。

□划分采购包:/。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  家,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最高响应限价详见下表:

序号

内容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元)

1

数据采集设备

通用信号采集仪

18

5237.49

2

动应变采集仪

6

5237.49

3

光电挠度采集仪

24

15170.67

4

温湿度监测传感器

1

767.56

5

路面温度传感器

1

857.87

6

动应变传感器

28

632.11

7

动挠度标靶

76

451.51

8

高精度位移传感器

90

767.56

9

振动传感器

10

3612.06

10

20M数据链路

6

4167.76

11

网络施工

1

142079.98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

2.1采购范围:采购一家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数据采集设备、20M数据链路及网络施工服务。

2.2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付。

2.3建设地点:武汉市。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强制性标准、技术标准、工程设计文件及比选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要求。

2.5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强制性标准、技术标准、工程设计文件及比选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1.3 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4 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5 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7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湖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级“黑名单” 的;
(18)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同类产品/同类服务省级“黑名单”的。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类似项目业绩。

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及结算单据。如果是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和结算单据;如果是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和订单及结算单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结算单据为发票或银行往来凭证)。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

3.4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

3.5人员要求

(1)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4)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1人,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1人。

(5)供应商须承诺本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上述人员资格证书中涉及注册/所在单位的应与供应商一致

3.6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5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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