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重庆市南岸区人民医院2025年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99,300.00元
最高限价:699,3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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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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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人民医院所需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项目 |
283,600.00元 |
1 |
批 |
包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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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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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人民医院所需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项目 |
78,500.00元 |
1 |
批 |
包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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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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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人民医院所需口腔设备及器械项目 |
36,200.00元 |
1 |
批 |
包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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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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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人民医院所需临床检验设备项目 |
79,000.00元 |
1 |
批 |
包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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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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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人民医院所需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其他医疗设备项目 |
222,000.00元 |
1 |
批 |
最高限价总计:699,3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备案凭证及备案信息表复印件);
2.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
3.如果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制造商,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5月22日 至 2025年5月26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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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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