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经济开发区安泰路(潢经六路-公园东路段)项目(二次)(项目名称)已由潢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407-411526-04-01-143496,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河南潢川经济开发区交通管理局,建设资金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潢川经济开发区安泰路(潢经六路-公园东路段)项目(二次)
2.2招标编号:HNJ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潢川县经济开发区
2.5总投资额:3579107.73元
2.6项目概况:安泰路位于潢川县南部京九大道南侧,道路总体呈东西走向,规划为城市支路。工程起点为公园东路,终点至潢经六路(现状道路)。安泰路(公园东路一潢经六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4m,道路全长447.711m 。道路沿线多为建筑物,地势东高西低。(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所有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2.10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2评标办法: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财务要求: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5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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