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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夕阳红老年公寓食材供应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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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平采 |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夕阳红老年公寓食材供应商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95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95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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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平顶山市夕阳红老年公寓提供蔬菜类、水果类、肉类、蛋类、调料类、米面粮油类、饮品类及相关主副食品等采购与配送。(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服务地点:平顶山市夕阳红老年公寓 (3)招标范围: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4)质量标准:合格;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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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6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7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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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05月22日 至 2025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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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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