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江陵街道群众性文化活动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000000万元(采购包1:16.000000万元;采购包2:16.000000万元;采购包3:16.000000万元;采购包4: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 采购包2: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 采购包3: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 采购包4: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
采购需求:
为了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江陵街道立足实际,以“文化惠民、服务群众”为目标,统筹开展年度文化活动,切实增强居民获得感与幸福感。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拟开展群众性文化配送活动,共需120场,其中文艺演出活动60场,特色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60场,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地点: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由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分标段采购,共分为四个标段,根据最终总得分排名,每个标段成交单位为一名。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标段开启顺序按标段号顺序确定,但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成交,成交标段按标段号顺序。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响应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响应文件不再参与价格分和技术标的评审),也不具备本次招标如有废标标段再次挂牌的磋商资格。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31日前完成全部活动(具体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3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4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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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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