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竞价采购方式(公开询比价)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磐安抽蓄项目采购门式起重机1台,采购该设备使用的资金来源已落实。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浙江磐安抽蓄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大盘镇境内,距磐安县城公路里程约23km,距金华、台州、杭州的公路里程分别为128km、143km、190km。电站上水库位于大盘镇园塘林场,下水库位于始丰溪大盘镇安田村与岭下村之间流域,坝址位于安田村下游侧。
项目范围内主要施工内容为:输水系统:含引水隧洞及压力管道,尾水隧洞,尾闸井,下水库进/出水口及闸门井,引水、尾水系统充排水试验。地下厂房系统:含主、副厂房洞,主变洞,尾闸洞,500kV出线洞和中低压电缆洞,地下厂房排水廊道、自流排水洞,排风竖井及上平洞;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下库进/出水口启闭机房、配电房以及辅助设施项目等,工程于2022年12月开工,总工期66个月。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磐安抽蓄项目门式起重机1台,包含门式起重机设备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运杂费(包括运费、过路费、装车费、保险费、服务费、利润)、税金以及设备现场安装方案、应急预案编制、论证及报审设备现场安装及调试、静态动态负荷试验、设备检测检验、取证、对招标人工地有关人员的培训、设备安装阶段的质量检查、试运行和验收、特种设备登记使用证书取证及备案、技术资料、技术培训及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工器具、人工及住宿费等费用。
2.3、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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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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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门式起重机 |
MG16t-10M A5 |
额定起重量16吨,最大起升高度110米,门机轨距10m,行走距离110米 |
1 |
滑线供电,配置观察室一个,双地操,移动报警装置,防碰撞,钢丝绳防打绞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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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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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合同总价包含设备全部、包装、运输、设备及轨道安装,取证(使用登记证)、现场培训、售后现场服务、增值税、保险、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轨道110米为43轨道由招标人提供,其他投标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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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采购数量减少时,采购人不对响应人进行任何补偿。
2.4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下发并签订采购合同后,根据采购人下达实际生产计划15天内全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各响应人结合自身情况自行提供最短的交货时间)。
2.5交货地点: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大盘镇磐安抽水蓄能电站水电五局尾水调压室施工地点。
2.6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2.6.1质量标准
投标人保证货物在装箱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保证该批门式起重机及配套设施是全新的,产品质量、规格参数和技术要求满足需方要求,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6.2技术要求:见第三章《技术规格和参数》
2.6.3质保期:设备整机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保期间如若发生因厂家设计、制造等原因而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响应人应积极服务并免费维修更换配件,同时保证长期跟踪技术支持和服务。
2.6.4售后服务:响应人需书面承诺货物为全新正品,不得提供水货、次货、翻新设备等劣质产品,否则一经发现,响应人将承担产品报价总额3倍的罚款。
2.7计量及验收:
2.7.1计量:按台套计量。
2.7.2验收
(1)响应人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
(2)采购人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等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如对货物有异议的,采购人可在收到货物后7日内向响应人提出书面异议,如属响应人责任的,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要求响应人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继续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相应货物以满足采购人需要,响应人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并赔偿采购人的经济损失。
(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要求响应人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响应人应继续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相应货物以满足采购人需要。
(4)如双方对于响应人提供货物的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双方同意委托双方认可的机构进行鉴定。
2.8响应保证金:
本次报价需缴纳保证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3、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3.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国家要求的相关资质,包含营业执照、设备生产企业资质证书、安装许可资质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体系管理认证证书等(响应人可委托有安装许可资质的单位实施安装),以及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3.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代理商必须出具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应提供3.1条生产厂家对应要求的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同类产品的中水处理设备供货业绩,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7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供货合同等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应明确显示合同金额、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货物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3.4响应人应具有良好商业与社会信誉,不存在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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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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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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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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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
上表中所列入1~4项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要求响应人提供查询截图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可同时参与报价)。
4、竞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5月23日17:00前……下载竞价采购文件。
5、响应方式
响应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5年05月29日16: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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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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