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百惠园、东一食堂电梯设备
2.项目编号:HW2025
3.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加强中心设备采购管理工作,改善食堂进餐环境,提升服务保障水平,降低设备安全使用隐患,拟更换百惠园食堂(1部)和东一食堂(2部)共3部客货电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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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单位 |
数量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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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百惠园食堂客货梯 |
否 |
台 |
1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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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一食堂客货梯 |
否 |
台 |
2 |
是 |
电梯需为同一品牌,详细技术指标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4.预算总金额:人民币57.9万元,报价超出各采购预算或限价则为无效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记录(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如为电梯设备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老证有效期内)乘客电梯,同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老证有效期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新证)许可子项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2)供应商如为电梯设备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老证有效期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新证)安装许可子项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且拟投电梯设备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老证有效期内)乘客电梯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新证)制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三、询比文件售价及获取
1.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2.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23日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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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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