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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2025-2027年工程建设塔桅检测加固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20 收藏项目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2025-2027年工程建设塔桅检测加固项目(项目编号:BJCG-SXTT250503),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为保障服务延续性、塔桅运行安全性,现启动中国铁塔陕西省分公司2025-2027年工程建设塔桅检测加固项目采购工作。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截至合同签订金额执行完毕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止。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服务名称及预估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类别

单位

预估数量

采购预算总金额不含税(万元)

1

模块部分

检测类

2009

363.75

2

加固类

1018.50

3

概预算部分

按照“陕西省建筑安装工程定额”为计价依据进行测算,测算费用*90%作为概预算模块的基准价。

72.75

采购预估金额:不含税1455.00万元,含税1575.03万元。

建设地点:陕西省。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1.2承包方式:投标人对工程项目包工包料(投标人提供材料须满足招标人的质量要求及标准规范)。

1.3本次招标采用份额招标的方式,划分2个份额,具体如下:

份额

份额占比

实施区域

含税金额(万元)

第一名

55%

西安一(临潼区、灞桥区、港务区、雁塔区、曲江区、新城区、碑林区、未央区、高阎区域(高陵区、阎良区)、经开区)、咸阳、渭南、汉中、安康、商洛

800.25

第二名

45%

西安二(莲湖区、沣东区、周杨区域(周至县、杨凌区)、高新区、户县(鄠邑区)、长安区、蓝田县)、宝鸡、铜川、榆林、延安

654.75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投标折扣100%;投标人以基准价(详见附件《模块基准价》)为基础填报不含税投标折扣,投标折扣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铁塔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检测资质: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附表中的检测范围须包含钢结构相关类别和基础检测相关类别。)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和延续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4.人员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人员:

(1)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的人员1名。

(2)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的人员1名。

(3)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人员1名。

注:须提供上述拟派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资质证书、注册证书及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1.5业绩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同类塔桅检测评估业绩的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

(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同类铁塔安装或塔桅加固或塔桅钢结构施工或塔类基础施工业绩的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本项业绩);

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累计金额为准;若为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等。如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交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证明材料扫描件,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原件备查。

2.1.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资格条件中1、2、7、8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或满足。

2.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塔桅检测】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或陕西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8)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塔桅检测】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陕西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9)投标人同类产品(【塔桅检测】产品)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投标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适用于二级集采及非集中采购]

(20)投标人同类产品(【塔桅检测】产品)二级集采项目同一采购周期内,累计3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且整改不合格或再次发生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该二级集采产品本次合作的。[适用于二级集采]/投标人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陕西省/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适用于非集中采购]

(21)因撤销投标/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陕西省)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1.8投标人关系审核:

(1)投标人之间如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划分标包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2.1.9其他要求:本项目严禁转包及违法分包,须签订《不转包不挂靠不违法分包承诺书》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5月20日18时00分至2025年5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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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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