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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溪街道治超站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第二次)采购公告
日期:2025-05-2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JHCG-G2025-0008 项目名###街道治超站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第二次) 预算金额:5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6.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除外)7.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2023年度或2024年度)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8.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9.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10.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2.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资质证明(详见u201c投标邀请函u201d-u201c投标人资格要求u201d之4中要求)13.未被u201c信用中国****网站、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或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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