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美林服务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020-440100-54-02-091890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清远清新至佛山南海高速公路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美林服务区工程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美林服务区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 |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25%、银行贷款75%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美林服务区位于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K34+000-K35+700,地处广州市花都区,美林服务区总用地约470亩,新建服务楼、宿舍楼、交警楼、修车库、水电房等建筑面积约3.9万平方米,服务区周边彩色路面约2.4万平方米。 | ||
| 招标内容 | 美林服务区位于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K34+000-K35+700,地处广州市花都区,美林服务区总用地约470亩,新建服务楼、宿舍楼、交警楼、修车库、水电房等建筑面积约3.9万平方米,服务区周边彩色路面约2.4万平方米。 | ||
| 工期(交货期) | 暂定12个月(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上述工期为预计工期,实际施工期将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并无条件接受。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3、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师,担任类似工程或建筑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累计24个月,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1、类似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1个标段;2、建筑面积累计40000㎡的新建房建工程施工。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5月20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25日 9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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