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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工程(新乡县、牧野区、卫滨区、凤泉区段)专项迁建施工图预算审核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5-20 收藏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对专项迁建单位提出的方案和预算书进行审核,控制专项迁建费用在合理范围。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服务地点:新乡市。

4、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为准。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四、控制价:基本费费率为送审工程造价的1.5‰+审增减额的4.8%。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已退休需提供退休证。

3.2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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