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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镇江分公司镇江市城市内涝专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日期:2025-05-20 收藏项目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镇江分公司镇江市城市内涝专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镇江分公司镇江市城市内涝专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JZT-2025-1237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划分三个标段,标段一:采购内涝传感器设备,采购预算合计约80.53万元(不含税,税率13%);标段二:采购内涝监控设备及太阳能电板配件,采购预算合计约14.16万元(不含税,税率13%);标段三:采购内涝设备的调试调测服务,并提供三年的运维巡检服务,采购预算合计约27.72万元,其中调测调试服务19万元,巡检运维服务8.72万元(不含税,税率6%)。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各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为100%。供应商可兼投所有标段,允许同时成交的标段数为3个。

1.8★最高限价:标段一最高限价为含税909989元,标段二最高限价为含税160008元,标段三最高限价调测调试服务为含税201400元,运维巡检服务为含税92432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标段一:采购内涝传感器设备;标段二:采购内涝监控设备及太阳能电板配件;标段三:采购内涝设备的调试调测服务,并提供三年的运维巡检服务。

2.2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到货(标段一、标段二)。

2.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年(标段三)。

2.4质保期:3年。

2.5项目地点:江苏省镇江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6合同有效期:3年。

2.7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1.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供应商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标段一、标段二:同类设备销售业绩;标段三:调试调测服务或维护服务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1)若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若同时提供采购订单和结算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3)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4)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

3.1.4控股及管理关系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04月01日起)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04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04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镇江市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镇江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镇江市分公司】列入响应同类服务、设备 “中国铁塔【全国级/江苏省级/镇江市】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串通响应的;

(12)《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适用标段一、标段二)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

5.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20日12时00分至2025年5月23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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