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2025年智联业务外市电应急抢修施工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2025年智联业务外市电应急抢修施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2025051928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预估采购20处站址外市电抢修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外市电线缆抢修、开关电源损坏维修更换、设备箱损毁维修更换、交直流电源模块损毁维修更换、太阳能板市电线缆及设备损毁更换、其他外市电类相关抢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本项目划分标包: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1家,成交份额100%。
□ 家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折扣100%,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1施工区域:山东省东营市。
2.2服务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3框架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如本合同到期后,合同份额未使用完毕,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对合同予以延期。若实际执行达到框架金额上限,合同自动终止。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工期:接到市电故障抢修通知后48小时之内完成故障修复。
2.6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第二日起24个月。
2.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2.8项目预算:不含税金额270730.28元(其中施工费142715.66元,辅材费122600元,安全生产费5414.62元),含税金额300000.00元,施工税率按9%测算,辅材税率按13%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供应商填报的增值税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3.1依法设立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3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下属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3)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①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③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注: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相应证书扫描件和2025年1月(含)至响应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单位须为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提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5业绩要求:供应商须至少提供一份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指:外市电施工类或抢修维修类。
3.6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7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8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3.11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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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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