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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司法诉讼催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19 收藏项目
一、项目简介

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拟采购全风险代理模式M2-M12+逾期阶段司法诉讼催收服务。

服务内容:按招标人要求,由投标人对招标人逾期贷款客户向招标人所在地或客户所在地管辖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完成诉讼全流程,运用司法手段助力招标人逾期贷款回收,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中标人数量:本项目拟中选5家投标人(3主2备)。招标人不承诺在项目有效期内授予中标人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授予的采购产品数量、合同数量、总金额,具体人员使用情况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竞争性要求:符合性审查且报价不超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数量(N),实际中标人数量需小于(N-2)。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机构,具有合法执业许可,具有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备2022至2024年度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首页、意见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最新年检证明页复印件。

4、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5、投标人当前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律所详情页,无相关处罚、处分信息(提供查询截图)。

6、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8、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9、投标人与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的重大诚信问题。

10、投标人在评标时未处于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及建设银行集团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11、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4、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3年内(自2022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为2家系统重要性银行或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提供信用卡或个人消费贷类司法诉讼外包服务的实施案例。(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案例合同或协议首页、具体合作内容页、签署页原件扫描件,合作或协议无法体现司法诉讼服务类别时,须提供该合同项下的其他材料证明。)(系统重要性银行是指: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

15、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3年内(自2022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判决书时间为准)拥有不少于5个不同省份(包含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法院的个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判决胜诉案例(投标人须提供判决书复印件)。

16、投标人承诺不得擅自将本项目服务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7、投标人承诺遵从国家和监管中标人的政策和法规,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存在重大消费者权益侵权行为、违法违规催收行为。

18、投标人有完善的风险内控机制,有信息安全管控、消费者纠纷化解、重大事件应急处置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19、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严重消费者权益侵权行为,引发较大舆情或重大投诉,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情况。

20、投标人未在招标人消费者业务合作机构消保黑名单。

21、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未因损害其他委托人合法权益或侵犯债务人合法权益等行为被清退而又新成立公司参与投标。

(2)受到监管机构或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含地方律师协会)处罚、制裁、惩戒、处分的;

(3)因执业过错被司法机关判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4)在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业务合作机构黑名单的;

(5)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形。

三、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6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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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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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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