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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宁夏能化公司公用工程运行部盐泥委托转移处置项目盐泥转运处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日期:2025-05-1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能化公司公用工程运行部盐泥委托转移处置项目盐泥转运处置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有资金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公用工程运行部盐泥委托转移处置项目盐泥转运处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公用工程运行部盐泥委托转移处置项目盐泥转运处置

12000.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不能参加竞标。 (3)投标人具有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刚性填埋,刚性安全填埋库容大于1.2万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4)属于同一集团的母公司、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不分标段同一项目的投标或分标段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董事、监事、高管为同一人的两个公司也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3年【指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具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同或类似业绩1项且单份合同金额≥50万元,或合同期不少于1年的业绩。业绩要求附合同彩色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近3年【指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具有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必须提供项目授权委托书或任命书作为证明材料。

3.1.4 信誉要求。

(请登录)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并提供最近六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5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作为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5月9日20时0分 至 2025年5月23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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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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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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