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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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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洛阳市西工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食堂伙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30日09时3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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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西工政 |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西工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食堂伙食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154577.9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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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洛阳市西工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食堂伙食采购项目,主要在于为我单位所属四个消防救援站每日配送所需肉类、海鲜类、蔬菜类、调料类及米面油等食材的供应及配送。 5.2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地方财政资金; 5.3包划分:共1个包; 5.4供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1)唐宫西路与八一路交叉口唐宫路消防救援站; (2)瀍涧大道与衡山桥交叉口向西60米(瀍涧大道1139号)汉宫路消防救援站; (3)春都路与英雄路交叉口向西200米(春都路188号院)春都路消防救援站; (4)御博路与滨河北路交叉口向西100米洛北乡小型站; 5.5供货期限:1年; 5.6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符合采购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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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洛财购〔2021〕1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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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并承诺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5)不接受进口产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以上所有资料在开标时均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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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05月20日 至 2025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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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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