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2025年全区网点信息化改造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1.1采购内容:根据GA38安全防范改造要求和全区代理金融网点发展需求,全年对镇江全区
八个网点(镇江平昌新城、镇江丹徒新区、镇江三茅宫、镇江黄墟、丹阳丹凤、扬中联合、句容二圣、
丹阳运河网点)进行改造,网点信息化改造包含原网点设备拆除、新网点设备调试、信息点布放、无线
网络覆盖、监控配套安装和网点搬迁等。每个网点需提供一套免费备机用于网点调试和安装(临时网
点),投标人须对备机免费提供产品质保。 1.2项目预算:每个网点预算约为5.7912万元(含税),8个
网点合计费用约为46.3296万元(含税),超过项目总预算重新启动新一轮采购工作,以实际业务量进行
结算,签定框架协议,招标人有权调整采购数量。签订合同按单价签订,具体费用按单价乘以数量进行
计算。 1.3服务期:壹年。 1.4质保期:不低于贰年。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报
价折扣,投标人基于限价报报价折扣,报价折扣超过100%按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2025年全区网点信息化改造采购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2025年全区网点信息化改造采购项目: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
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
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
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
江苏省分公司、镇江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提供网站截图、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抽查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核实信息为准)2.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
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
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
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网站截图、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抽查核实,以招标人核实信息为准)。
2.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
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投标人在镇江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在镇江地区设立服务场所。(以营
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为准或供应商承诺中标后一月内在中标地区完成服务场所设置,并加盖公章)
2.10投标人自2022年5月1日以来具有为客户提供所投产品采购和集成服务的业绩(单个合同年金额不
低于2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合同签订金额为单价需提供对应项目结算发票复印件加盖公
章)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
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20 09:00到2025-05-26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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